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代表人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07年5月委派保荐代表人王时中、潘祖祖具体负责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公司于11月30日收到安信证券发出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根据该函,因安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马益平、朱峰具体负责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为明确保荐职责,并使各项保荐工作得到更好衔接,安信证券现委派马益平、朱峰接替王时中、潘祖祖具体负责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7-066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11月30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浙江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再提供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8,5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2007-067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7-067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苏宁”)再提供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苏宁”)提供最高额为8,5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可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91,20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48万元
注册地址:海宁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蒋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制冷设备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维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89.54%的股权,自然人蒋勇持有其10.46%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9月30日,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79,638.32万元,负债合计50,059.04万元,资产负债率62.86%,所有者权益29,579.27万元。2007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52,963.61万元,净利润7,873.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401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5号大街10号2幢1-4层
法定代表人:卞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百货,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空调配件,陶瓷制品,厨房用具,通信设备及配件,电动自行车;为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代办数字移动网络用户入网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88.8%的股权,自然人卞农持有其11.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9月30日,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39,233.08万元,负债合计18,804.98万元,资产负债率47.93%,所有者权益20,428.09万元。2007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15,154.56万元,净利润1,947.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做好元旦销售旺季备货,更好地完善公司在上海、浙江地区的连锁网络布局,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上海苏宁、浙江苏宁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上海苏宁再提供最高额为2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为浙江苏宁提供最高额为8,5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可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91,20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0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9.57%;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0,505万元,占200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9.62%。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此次苏宁电器为上海苏宁、浙江苏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保荐机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