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07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于2007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整改工作报告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公告一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公司自2007年3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中的主要工作
今年3月份,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四川证监局的组织和部署下,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固本强基,提高公司质量,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公司对这次活动非常重视,由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由证券事务部牵头,立即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公司按照证监会《通知》的要求,从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共五个大方面进行自查。其中重点是规范运作情况,独立性情况、透明度情况。经过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安排,写出公司治理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提交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后报四川监管局,并于4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5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公司治理沟通平台,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和评议。9月4日,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的函》,对公司规范运作、独立性、透明度以及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以良好治理推动公司实现做优做大的战略目标,以良好治理推动公司生产经营,以良好治理提升公司质量”的做法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公司及时对《整改建议函》进行了传达学习,并根据整改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完善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在自查过程中,公司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抱着对公司和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仔细认真地进行自查,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分析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这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真正达到目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近些年来各项证券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改动较频繁,加之公司自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内部情况不断变化,致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的来说还存在一定缺陷,主要表现在制度体系上还不十分健全,需要新增部分制度,部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有的制度需要修改。
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公司在专项活动中已修改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制度》,并草拟了《董事长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今后将陆续根据新颁布的证券法规和部门规章新增制定部分规章制度,对以前不符合新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制度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从而在公司内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网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中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但在投资者关系制度化管理方面仍较薄弱。
对这方面的问题公司已着手改进,在2007年11月26日召开的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了《投资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此后,公司还将逐步完善与此相关的配套制度。
(三)内部审计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刚从铁合金转为电力,公司办公地址迁到成都不久,在此次自查之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较薄弱。
针对这个问题,公司配置了内部审计人员,并在2007年4月16日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加强,今后公司将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
三、对四川证监局《整改建议函》提出问题的整改
问题一:公司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要求,在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整改情况:公司已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增加了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条款,并经2007年11月26日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执行。
问题二:尽快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应尽快建立审计部门;制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并买卖公司股票的专项管理制度;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和定期检查披露制度。
整改情况:
1、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
除前述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外,公司将修改《总经理工作制度》、新建《董事长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度》等,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目前上述制度已基本草拟完毕,计划在2007年12月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将在2008年3月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有关制度
公司已起草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并买卖公司股票的专项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和定期检查披露制度》,计划在2007年12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对四川证监局《整改建议函》所提建议的安排
建议一:公司应尽快安排新任董事和监事参加证监会组织的系统培训。
安排:公司现任董事和监事已全部参加了证监会组织的系统培训。公司本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于2008年1月任期届满,待换届后公司将及时安排新任董事和监事参加证监会组织的系统培训,确保在2008年完成新任董事和监事的培训工作。
建议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建议公司做好独立董事的选聘工作,使所选聘的独立董事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安排:公司选聘独立董事的工作已经开始。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法定程序选聘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又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的独立董事。
建议三:董事会设立的各个专门委员会须有效运行;监事会应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安排:公司计划在2008年1月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完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议事规则,确保各个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实现有效运行,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建议四:公司应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其规范意识。
安排:公司将建立定期学习制度,计划从2008年起,每年至少安排四次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学习证券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强新颁布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其规范意识。
上述工作均由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