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12月3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2007年11月30日,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966,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截至2007年11月30日收盘累计出售了17,59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此次出售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3,099,11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7,050,051股,非限售流通股16,049,067股),占总股本的12.8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5日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物华股份
股票代码:600247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08号通业大厦南塔11楼
联系电话: 0755-83512298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12月3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08号通业大厦南塔11楼
经营范围:电子、电脑元器件、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文化办公设备、化工产品、通讯设备、电脑软件的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脑软件开发;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铁路、高速公路和水电站;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
二、董事及其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任职 |
成清波 | 男 | 42282819620901003X | 董事长 |
白文林 | 男 | 422828196605115212 | 董事 |
林贤东 | 男 | 44152219740712011X | 董事 |
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没有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及其相关处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二节 后续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确定在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物华股份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07年11月27日至2007年11月30日,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的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595,0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3%。
2、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物华股份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于2007年11月30日达到法定比例。
3、截止到2007年11月30日,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099,118,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股数量 | 比例 |
60,694,211 | 18.04% | 43,099,118 | 12.81% |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吉林物华股份情况
2007年11月,卖出物华股份17,595,093股,交易价格8.04-8.83元。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
3、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物华股份交易清单。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
盖章:
签注日期: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物华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2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08号通业大厦南塔11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61,694,211 持股比例: 18.0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7,595,093 变动比例: 5.2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