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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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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弃权反对
    1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细则的议案
    2聘任姚德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处置公司停产车型库存零部件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07-023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07年12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07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 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赋予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

      董事会决定聘任竺延风、吴绍明、张丕杰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竺延风担任主任委员;聘任姚德超、邴正、滕铁骑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姚德超为主任委员;聘任李一军、张丕杰、邴正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一军为主任委员。

      上述提名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细则之后生效。

      该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聘任姚德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姚德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5万元(含税)。(姚德超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李一军先生、邴正先生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姚德超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同意提名姚德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及《2007年度财务抽查审计通知书》的精神,作为中央控股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解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任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年度审计费用为36万元。

      该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李一军先生、邴正先生通过对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的深入了解,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及2007年10月26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处置公司停产车型库存零部件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2007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姚德超先生简历

      姚德超先生,生于1944年,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历任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交管理司司长、企业管理司司长,一汽集团副总经理、董事,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副主任,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社副社长、副总编、顾问。

      姚德超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07-02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5.关于处置公司停产车型库存零部件的议案。

      上述第1-4项议案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的公司第2007-023号公告。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请详见2007年10月29日的公司第019号公告。上述公告可查询《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六、其它事项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4日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现就提名 姚德超 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007 年12月14日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姚德超 ,作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姚德超

      2007 年 12月 14日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姚德超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姚德超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姚德超

      日 期: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