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定之:探索建立农村市场利益主体互动机制
2007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苗燕
⊙本报记者 苗燕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日前表示,要突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探索完善担保和保险机制,凡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的抵(质)押物。此外,应支持发展具有担保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和保险公司等各有关农村市场利益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和互动合作机制。
蒋定之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首先应切实加强市场调研,准确掌握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分布、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需求,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应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加大对产品特色优势明显、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备、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贷款拖欠的,可本着商业原则,视其历史信用状况等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适当追加贷款投入,帮助其恢复生产发展。
在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开发和引入适合“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的同时,蒋定之称应加强和改进贷款风险管理,始终强调贷款风险防范,完善内部控制和业务运作机制,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新增贷款的高质量、信贷支持的可持续。蒋定之称,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持续监测,对恶意违约的要实施信用制裁;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推行“一站式”服务,并在信贷审批、利率标准、信用额度、信贷种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
蒋定之要求,应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改进服务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按照商业原则自主开展支农服务,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改革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