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分阶段、层次逐步推进均等化。充分认识公共服务发展本身的阶段特征,根据我国当前所处发展阶段特征,将除国防、外交以外的九大类公共服务,分“三层次-三阶段”,确定工作的优先顺序,逐步推进均等化。当前工作重点的建议:一是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和细分,明确纳入九大类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具体服务类别,并根据公共利益和外部性范围等标准,对这些服务子类进行三阶段划分。二是凡是划分进入第一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类别,将成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阶段的主要内容。三是尽快制定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标准,并明确目标实现的时间框架。
(二)明确提供方式的总体原则,打破传统供给模式定式,注重政府在不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承担责任,特别是纳入第一阶段的服务项目。但是政府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定完全由政府直接生产、提供和监督。可以有效利用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一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是灵活采取多种供给模式,打破传统不是政府就是市场的两极模式,充分重视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市场和社会充分参与,协同治理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二是灵活采取授权、特许、外包、购买服务、公私协作(PPP)等多种模式提供公共服务。三是根据不同供给模式的选择,明确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不同作用,有的需要政府直接提供,有的需要通过公私协作提供,有的需要政府付费向社会购买,而有点则只需要政府发挥监督作用。四是大力培育社会合作组织,支持社团、慈善基金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发育,提高特定人群自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防止出现公共风险过于向政府集中的倾向。
(三)加快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着力推进政府财政能力均等化。一是进一步推进“事权”与“财力”相匹配。事权划分是财力分配的基础,要在宪法和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将政府间事权,特别特别是涉及公共服务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将各项服务的支出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给特定的政府层级和部门,并在此基础上调整政府间财力分配比例。二是加快完善我国地方税务体系,提升财产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适时制定出台我国不动产产税,为基层财政提供稳定良好的收入来源。三是加快完善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
(四)建立与政府公共服务核心职能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推动政府内部组织重组与创新。我国当前的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负责提供,当前的重点在于:一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现行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内容与基本公共服务的密切程度,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对承担基本公共服务主要职责的事业单位,要加大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监管,确保其提供服务的能力。对于基本不履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尽快实施改制,将其真正转化为企业或民间社团。二是借鉴国际成熟经验,适时成立公共服务委员会,负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推进全国公共服务工作,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负责对各主要负责公共服务提供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进行绩效考核;负责推广公共服务最佳经验,指导有关公共服务项目,培训有关管理人员等。
(五)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由于公共服务涉及的服务对象、供给主体和政府层次都很多,在服务程序、支出标准、服务质量常常千差万别、参差不齐,公共服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可问责性不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虽然要重视各级政府和各供给主体的创造性和灵活性,但更要重视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减少政策实施中各种各样的偏差。应根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层次,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明确服务的目标、内容、对象、基本程序、资金来源、质量控制、公众参与以及绩效评估等等内容,为全国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推进建立一个基本参照体系。
(六)明确公共服务责任,在注重加大投入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结果导向型”绩效评估体系与激励机制。一是公共服务的各项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主体,服务提供与绩效监管职能应该分离,不断加强对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问责机制和提高服务的透明度。二是短期内以注重对投入的考核为主,同时对投入的程序和规范性进行严格规定,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优先位置,防止公共资源浪费。三是加快政府会计制度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规范透明的资产负债表,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探索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制度。四是注重评估“投入-产出”转化效率,以公共服务的实际结果为导向,建立相应的人事、财务等激励机制,引导各级政府树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观。
(七)重视基础条件和单位服务成本差异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影响,建立起相应的补偿机制。一是全面评估当前我国各地区、城乡间的公共服务现状,准确把握公共服务基础条件差异。二是根据各地区人口分布、地理特征、自然资源及市场化发育程度等因素,客观分析各地区单位公共服务成本差异状况。三是在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与政策设计中,根据“起点”公平原则,对那些基础条件差、单位服务成本高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投入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