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07年12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会议相关资料已于2007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由葛行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451947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91%。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4519473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4519473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4519473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变更投资技术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86.727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杳文件
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