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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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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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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7-039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1日

      2.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城计算机大厦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 周庚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7人,代表股份224,062,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8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19,400,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2人,代表股份4,662,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2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11.4亿港元等值的人民币收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股,占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4月11日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10.27%。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23,76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692%;反对228,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288%;弃权4,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更换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3,537,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55%;反对133,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94%;弃权39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3,546,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694%;反对114,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12%;弃权402,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9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瑮蛟律师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陈咏桩律师

      2.结论性意见: 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