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三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20-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各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第三条增加第二款:
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分别于2007年12月14日和2007年【】月【】日在交易所上市。
2、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000,000元。
3、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证所网站)
三、《关于向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发行价格为15.05元/股;
2、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
3、发行对象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如下表。
序号 | 认购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万股) | 配售价格 (元/股) | 获配金额 (万元) | 锁定期限(月) |
1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15.05 | 7,525 | 12 |
2 | 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280 | 15.05 | 4,214 | 12 |
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20 | 15.05 | 10,836 | 12 |
合 计 | 1,500 | - | 22,575 | -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