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21日以当面送达、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http://www.sse.com.cn)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通报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检查情况的函》(广东证监函〔2007〕70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有关要求,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现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修改为: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控股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麦庆华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辞去了董事会所任职务,造成原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出现空缺,现拟提请董事张晓忠先生接替麦庆华先生所任委员会委员职务。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http://www.sse.com.cn)
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其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数由3人增加为5人。现提请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原规定的委员人数由3人修改为5人。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制定<接待与推广管理制度>的议案》(http://www.sse.com.cn)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接待与推广的行为和管理,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详见http://www.sse.com.cn)
为了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此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提请召开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召开后,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建议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1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有执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会议登记时间:2008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庆飞、张锐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传 真:0759-3382109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
邮 编:52402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1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议题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