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1,871,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庆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德衡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田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同意将《公司章程》一百零六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将第一百零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司设副总经理二到五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上述议案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临时提案,截止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该股东共持有本公司股票51,814,35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72%。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按姓氏笔画顺序)
(1)选举王庆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选举李海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选举李树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选举邹虎啸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选举时洪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选举张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该董事已于2007年12月22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长沙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
(7)选举宓保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选举赵树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选举戚聿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按姓氏笔画排序)
(1)、选举丁昀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选举匡洪涛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1,871,229股,同意票61,871,229股,占出席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人员简历已于2007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均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衡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田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2007年12月1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2、公司2007年12月22日公告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说明公告》
3、经参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4、德衡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