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议案。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或变更会议通知已列明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2689337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0.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四领先生主持。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斌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关于转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101115351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关联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在本项议案表决时放弃了表决权。
2、批准《关于转让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268933786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3、批准《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同意票268933786股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0217 股票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08-002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出售秦岭水泥所持有控股子公司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0万元股权,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扭亏及长远发展。
4、经公司2007年12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关于转让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提交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见公司2007年12月14日公告。
5、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召开了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持有的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0万元股权转让给四川金杭建材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双方于2007年12月28日在陕西省铜川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出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四川金杭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3日,注册号为5101092007763,住所为成都高新区高升桥东路15号,法定代表人为荆有民,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水泥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材的销售;水泥预制件制造(涉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凭证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劳保用品、耐火材料、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其它无需许可或审核的合法项目。公司营业期限为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至永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耀县水泥厂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5%,陕西耀县水泥厂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公司注册地址为陕西省铜川新区长虹南路东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截止2007年10月31日,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面资产净值539.66万元。经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中宇评报字[2007]第2144号),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44.2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0月31日。
2、公司将持有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0万元股权,按评估值计算的权益值为1,553.79万元,以2500万元转让给四川金杭建材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3、四川金杭建材有限公司于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300万元股权转让款,其余1200万元于二00八年按每季度支付300万元,于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付清。
五、进行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2007年度实现扭亏目标及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3、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