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有限就投资于东方航空并与其结成战略伙伴声明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08-00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有限就投资于东方航空
并与其结成战略伙伴声明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股东之一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有限”)已于2008年1月7日的《南华早报》和《香港经济日报》上发布公开声明(“中航声明”),称如果在将于2008年1月8日召开的东方航空特别股东大会上,东方航空的股东未能批准关于新加坡航空公司及淡马锡认购东方航空新发行的H股的决议及其他相关决议(合称“新航方案”),中航有限拟在两周内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正式提交投资于东方航空并与之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建议。中航有限方面并将努力促成本公司在新航方案所涉相关领域及其他领域与东方航空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中航有限方面提出的关于促成本公司与东方航空展开全方位合作的具体建议或方案,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中航声明所述建议的事态发展,并会认真考虑中航有限方面关于本公司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并实现该战略伙伴关系所产生的协同效应的建议,视情况发展,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目前,本公司尚未就前述建议或方案做出任何决定。
特此公告。
呈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