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企业成本压力会越来越大
2008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继上周宣布在全国立即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严厉打击乱涨价行为、切实稳定液化气价格后,发改委在昨天发布的《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中,再度将液化石油气列为可以实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的7类商品及服务之一。
由于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进口液化气价格上升,一些液化气生产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出厂价格销售;有的液化气经营企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为此,发改委上周以罕见的严厉措辞发出紧急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乱涨价行为。在检查风暴袭来后,各石油生产企业立即展开自查,纠正了擅自提高液化气出厂价格的行为。据发改委的调查显示,全国部分城市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本周已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不过,一些液化气销售企业当下正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上海最大的车用液化气供应商——新奥九环汽车液化气公司一位内部人士昨天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该公司销售的液化气中有相当部分来自进口。由于进口液化气价格不断上升,国内的液化气销售实际已处于价格倒挂,即越卖越亏。但该公司仍必须遵循发改委和物价局的规定,不仅不能涨价,而且必须保证供应。
“如果进口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而国内价格不能跟着调整的话,企业的成本压力会越来越大,部分企业可能会停止销售以规避亏损,这是要预防的,但价格干预也有助于打击市场价格不规范行为。”东方证券研究所资深分析师王晶昨天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