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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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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房产中介被强制执行“第三方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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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房产中介被强制执行“第三方资金监管”
    2008年0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文祺
      中天、创辉连续出事

      ⊙本报记者 唐文祺

      

      中天置业事发之后“余波未平”,创辉租售的大规模撤并再次向市场投下一枚“炸弹”。虽然创辉租售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集团仅是在实施“瘦身”计划,且在资金管理方面始终执行着“第三方资金监管”制度。但昨日有媒体报道,上海部分区域经理已涉嫌卷走买家巨额定金。追根究底,仍然是资金监管不力所为。

      有报道称,创辉租售嘉定区区域经理已涉嫌在深夜卷走买家巨额定金。而据该门店员工介绍,按照流程,这些钱本来“应该打进公司账户”。据了解,在交易过程中,买家通常会把定金支付到中介公司,并由中介负责交付给买家。但由于种种原因,款项通常会在中介公司的账户上停留一段时间,这也为不规范化操作提供了便利,从而透露出如今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监管的漏洞问题。

      据深圳当地中介向记者介绍,继一系列中介事件爆发之后,原先并不被强制执行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措施,已从原先的自愿改为“必须执行”。美联物业深圳区按揭部高级经理杨少英表示,银行已严格规定中介机构必须将二手交易中的买卖首期款放入指定账户,以起到安全监管作用。而据记者了解,在从前的深圳二手房市场,由于牵涉到手续繁复、利润率低、时间长等各种客观原因,许多银行并不十分乐意承担这部分业务。“有的客户为了贪图交易方便,也愿意把钱直接打入到公司账户。”但在如今,这种不规范的做法已被明确停止操作。

      21世纪中国不动产高级副总裁兼上海区域总经理张卫平表示,在资金监管问题上,一般可采取政府直接监管、中介和银行合作建立专用账户,以及第三方独立监管等方式。“依靠占用他人资金实现发展,是不真实的。”

      中介机构起步之后为了尽快占有市场份额,通常会采取积极开设门店的方式。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挪用客户资金等不规范化方式应运而生。“在深圳,有许多规模较大的中介都会拥有自己的担保公司。”深圳一家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甚至有人很不以为然地表示: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其深层次的剖析表明,在这种操作行为的背后,中介机构已开始转向金融盈利的“灰色地带”。

      “现在银行对于这种担保公司控制很紧。”深圳一大型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假设一家担保公司原先向银行交纳200万保证金,便可相应获取2000万的放款额度。但在如今,200万元的保证金只能换来200万的放款额度,甚至于一分不让。

      据了解,2007年上半年建设部与央行联合发布通知,便明确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以防止国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占用交易资金。而深圳也早于2006年底,便出台了《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办法》,但因为没有强制一定要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导致“第三方监管”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