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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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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版:维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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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5版:维权在线
    证券“打非”利剑出鞘 投资者保护迎来新局面
    打非、宣传两手都要硬
    刑事和民事界限仍需明确
    证券“打非”民事赔偿十大共识
    警惕证券非法活动新动向
    刑事民事衔接有待细化
    原始股维权之路光明再现
    证券“打非”要做好管辖衔接
    尽早编写“打非”民事赔偿诉讼指南
    被告罪与非罪带来的困惑
    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案件审理有难度前景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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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股维权之路光明再现
    2008年0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 杨兆全
      ⊙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 杨兆全

      

      去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与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联手成立了原始股维权律师团。半年来,我们在为积极推进原始股投资者维权作了不懈努力。到目前为止,原始股维权律师团接到的投诉涉及的公司超过100家,受害的人数超过了2000人,律师团已经完成了30家公司的调查工作。在2007年年底之前在北京、哈尔滨、西安、成都法院对9家公司提出了民事诉讼,对2家公司提出了刑事诉讼。

      在这一过程中,律师团积极与司法部门进行了联系,及时通报律师团维权的进展,包括在9月份向证监会领导反映相关情况。这次2008证监1号文的发布,可以说是对原始股维权行动的最有力呼应。

      在原始股维权中,一个最难办的就是法院能不能民事立案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多的律师也认为,根据1998年的司法解释,场外进行的交易活动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我们认为,1998年的司法解释确实有时代的特殊性,为此,我们与西安和成都的法院做了大量沟通工作。到目前为止,除了西安的个别法院还没有立案之外,其他的法院都已经接受了我们的意见。

      现在,四部门通知的出台,我们以前所探讨的、争论的、辩论的一些法律上的难点的问题,摸不透的问题,大多都得到了解决。所以原始股投资者的民事维权道路应该较以前更加光明了。在证券维权领域有很多知名的律师,我也希望大家能够参与到这项维权事业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