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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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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版:维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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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5版:维权在线
    证券“打非”利剑出鞘 投资者保护迎来新局面
    打非、宣传两手都要硬
    刑事和民事界限仍需明确
    证券“打非”民事赔偿十大共识
    警惕证券非法活动新动向
    刑事民事衔接有待细化
    原始股维权之路光明再现
    证券“打非”要做好管辖衔接
    尽早编写“打非”民事赔偿诉讼指南
    被告罪与非罪带来的困惑
    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案件审理有难度前景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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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证券非法活动新动向
    2008年0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监局副局长 颜旭若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 颜旭若

      我觉得上海证券报主办的这个会议很好,也确实比较符合我们的监管理念。我是2007年的3月参与到证券“打非”这项工作的,一年下来也有很多的体会。

      第一,上海地区的证券“打非”可能跟全国的“打非”还不太一样。上海地区的“打非”开始时,主要是打击非法发行股票或者是变相发行股票,包括股权发行过程当中一些中介活动,像大量的产权经纪公司来进行非上市股份的转让。在2007年3月份以后,这方面的非法证券活动就比较少了。现在,我们“打非”主要是针对非法咨询和非法理财。

      第二,非法咨询和非法委托理财出现无形化。原来的非法咨询都是有形的,像某某咨询公司,某某信息公司,在做非法咨询时也会像模像样,有公司的注册,有确确实实的人在那里,有电脑设备,而现在,可能是不经过工商注册,也没有公司地址,人也找不到的,公司没有账号,就是某个个人的银行账号,随便弄一个网页上去,这是有形的转为有形的。

      第三,非法理财的受骗对象已经转外地。此前受骗对象主要是上海本地的老股民,经过一年的打击,上海证监局去年受理了14个案件,其他部门也受理了一些,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宣传力度,上海本地的受骗投资者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