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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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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板公司高管套现
    是个什么信号?
    投资者教育核心:从风险向理财转变
    “忘掉西方”的建议
    或值得考虑
    建议把工资外收入纳入《工资条例》范畴
    让优质基因去经营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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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教育核心:从风险向理财转变
    2008年0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冯玉国
      投资者向券商缴纳佣金的目的在于换取券商提供的服务,而对投资者的理财培训属于券商应提供的服务内容之一,券商的不作为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投资者佣金的付出未得到相对应的服务。这对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议出台强制性规定,迫使券商必须对投资者进行相应的投资理财知识培训。

      ⊙冯玉国

      

      提到投资者教育,很多人习惯上将其等同于风险教育。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中国证监会去年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指出:“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指协会各类会员单位针对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社会公众开展的普及证券知识、宣传政策法规、揭示市场风险、引导依法维权等各项活动。”很显然,揭示市场风险只是投资者教育的一项内容,向社会公众普及证券知识(涵盖理财知识)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任何投资者都明白,股市是一个既可能带来丰厚收益又有很大风险的市场。那么,为什么当股指在低位运行时市场一片低迷,而在股指高位运行、市场存在内在调整冲动的情况下追涨者又蜂拥入场呢?与其说这是对市场风险的漠视,倒不如说这些追涨者投资理财知识的匮乏更为确切。

      如果说这样表述还比较抽象的话,那么,通过中美两国股民的对比或许能更清晰地印证这一结论。

      其一,炒股与持股的区别。中国人喜欢把投资股票叫炒股,之所以如此称谓,是因为投资者基本上以低买高卖赚取差价为主,持股时间一般比较短暂。这种投资习惯在给中国券商业带来极为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波动的风险。而美国人持股时间一般比较长。统计数据显示,普通美国人买一只股票的平均持股时间为两至三年,基金一般为三至四年。由于持股成为主流,使市场显得比较稳定。

      其二,运动与常态的区别。在国内,每当股市火热,开户者便络绎不绝,几乎成为“全民运动”,甚至出现了办公室炒股热。而在美国,股市开户人数8000多万,开户人数占总人口的近27%,却很少有人将它作为生活中一项很重要的追求,更鲜有人在办公室炒股。

      其三,对待牛市的态度。在国内,每当牛市到来,人心浮动,人们的心情与股市的K线走势保持高度一致,随着股市的涨跌或喜或悲,使得许多企业为如何让员工集中精力工作而头痛不已。当股市上涨最快的时候,甚至有人辞掉工作专职在家炒股。而当美国股市处于牛市当中时,很多美国人甚至懒得去阅读报刊上的股市专栏,他们似乎更愿意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事业当中去。笔者曾就此询问一位美国朋友,他的回答很简单:牛市中股市收益稳定,不必要付出太多精力。

      中美两国股民的投资心态,很大程度上其实源于双方理财知识的不同,而非对风险的认识有什么明显区别。

      何谓投资理财?它是指牺牲或放弃现在可用于消费的价值以获取未来更大价值的一种经济活动。投资理财与炒股有很大区别,前者对投资者有更高的专业知识要求。比如,家庭投资理财的第一步,就要进行家庭资产的评估,以让投资者更清楚地了解家庭资产的总额、月家庭收支额度等重要信息,掌握家庭财务状况,以分析理财投资的能力和投资的方向。而炒股作为一种投机活动,则根本不需要这一个步骤。在我国股市火热的时候,有人甚至将自己的房屋抵押了去炒股。如果这些人懂得投资理财知识,他们首先就应该对家庭资产状况和股市风险进行评估。很显然,投资理财知识教育本身是涵盖风险教育的。

      投资者素质的提升不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对我国整个国民素质的提升也非常有益。但是,我国在投资者教育的落实过程中,却忽略了证券知识、投资理财知识的普及,而把落脚点放在了风险教育层面。这种教育方式显然没有完全遵守证监会的要求,因为只有当投资者掌握了足够的投资理财知识时,他们才能真正学会正视和规避风险,否则,投资者教育就可能流于形式。

      从更深的角度来看,投资者教育未能很好地推行,与我国投资者教育的主体有关。根据证监会要求,“会员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等是投资者教育的主体,但是,这些负责教育的主体只愿意提示风险而不愿意对投资人进行理财知识的培训,原因何在?

      从目前已经公布业绩的券商报告上看,2007年全年,我国券商交易量同比增幅平均值在四倍左右,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仍在60%以上,是券商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据估算,2007年券商佣金收入高达1676.25亿元,平均每个交易日接近7亿元佣金(按一年250个交易日计算)。如果投资者获取了足够的投资理财知识,他们懂得了价值投资的重要性,也像美国人那样长久持股,势必会大大减少这些券商的收入。因此,许多机构在向股民传授“技艺”时,最常见的一句话是“高抛低吸”,有的券商恨不能让我国股市也引进美国的“Day trading”制度(即在一天内买入卖出股票以赚取差价),以使股民更频繁地炒作。

      投资者向券商缴纳佣金的目的在于换取券商提供的服务,而对投资者的理财培训属于券商应提供的服务内容之一,券商的不作为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投资者佣金的付出未得到相对应的服务——“带头大哥”等人凭借并不丰富的投资经验使许多人上当受骗也与此有关。这对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就目前中国的情况而言,只有券商更有条件在投资理财知识的普及方面大有作为。因此,建议出台强制性规定,迫使券商必须对投资者进行相应的投资理财知识培训,这不仅能够提高投资者的整体素质,也能减小由于疯狂炒作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券商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