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证券
  • 4:金融
  • 5:环球财讯
  • 6:时事
  • 7:天下
  • 8:上市公司
  • 9:产业·公司
  • 11:信息大全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008 年 1 月 26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6版:信息披露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冻的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融资实施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冻的公告
    2008年0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通知称:接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1、因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如下: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于2008年1月2日向该院申请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14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解冻日期为2008年1月15日。

      2 ,因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如下: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于2007年12月28日向该院申请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3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14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43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解冻日期为2008年1月15日。

      3、因黑龙集团公司、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如下: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于2007年12月26日向该院申请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轮候冻结。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14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轮候冻结。解冻日期为2008年1月15日。

      4、、因黑龙集团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如下: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10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的轮候冻结。解冻日期为2008年1月15日。

      二、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通知称: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1、因黑龙集团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因借款事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如下:

      冻结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为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7月15日止。

      2、因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如下: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15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解除对黑龙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627.5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解冻日期为2008年1月15日。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ST黑龙     编号:临2008—004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冻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