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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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1日在公司宾馆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00,029,015股,占公司总股本2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冯久田先生主持。
按照2008年1月16日公司发布的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0,029,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100,029,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100,029,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100,029,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议案。
同意100,029,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