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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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暨二○○八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根据董事长曾塞外先生的提议于2008年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以七票同意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定为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期限一年,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
二、为他人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前公司通过决议,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限一年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系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药通)向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提出的借款申请,此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以七票赞成全票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协议将于近日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康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招标代理业务;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等等。该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股80%,间接控股2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624万元,至2006年底资产总额为228,562,305.15元,负债总额为109,879,501.95元,资产负债率为48.07%,其中贷款总额为9500万元人民币,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公司净资产为118,548,504.47元,净利润为-2,275,387.8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海虹药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该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申请借款符合公司利益,该公司亦有能力及时偿还,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应予以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6年底净资产的2.1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所做担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6年底净资产的2.16%,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