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议案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2月1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2月15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泰华大厦三楼会议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书面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新才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69人,代表公司股份192,061,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171,150,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2%;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61人,代表公司股份20,91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171,285,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60人,代表公司股份20,775,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体股东等比例减资的议案》
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以每1股减为0.4股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减资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512万股,其中非流通股9,384万股,流通股3,12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1,280万元减少为12,512万元。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此次全体股东等比例减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91,147,786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52%;反对839,639股,弃权73,60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19,997,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反对839,639股,弃权73,6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方便审计业务的开展,本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年度审计报酬为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86,150,8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6.92%;反对48,599股,弃权5,861,605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15,000,616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4%,反对48,599股,弃权5,861,605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毛国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43 股票简称:SST幸福 编号:临2008-10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体股东等比例减资事项
致债权人第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实业”或“公司”)于2008年2月15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幸福实业全体股东所持股份以每1股减为0.4股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减资完成后,幸福实业股份总数为12,512万股,其中非流通股9,384万股,流通股3,12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1,280万元减少为12,512万元。
以上事项详见2008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幸福实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凡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本公司债权人,可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凡未接到通知书的本公司债权人,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申报债权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并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
收件人:周沙红
收件人单位: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
邮政编码:433140
2、以传真方式,请向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债权资料,并在传真封面注明“申报债权”:
收件人:周沙红
传真:0728-6641566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沙红
联系电话:0728-6641566、6645354
传真:0728-6641566
电子信箱:xfsywjs@sohu.com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