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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编号: 临2008-00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方案或修改方案,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 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共有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数为 1,073,955,543股,占股份总数1,393,429,509股的77.07%,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东1人出席,代表股份746,806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小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参加大会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述方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锰铁、生铁、矽铁、钢材;钢丝、钢绞线、铝包钢线、电线、电缆、CATV有线电视传输线、OPGW光纤复合电缆及其延伸产品;化工产品、设备制造、销售、建筑工程、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90号汽油、0号柴油、易燃液体、氧气、液氧、液氩、氮气、氩气、液氮、洗油、蒽油、沥青、粗酚、焦油购销(凭经营许可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生产经营各类锰铁,生铁,矽铁,钢材;钢丝,钢绞线,铝包钢线,电线,电缆,CATV有线电视传输线,OPGW光纤复合电缆及其延伸产品;化工产品、设备制造与销售,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本企业附属产品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同意1,073,955,5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无限售流通投参加表决1股,同意746,806股。

    二、董事辞职的议案

    副董事长邓国求、吴伟光,董事肖烈仪、姚红江、游绍诚因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马贤明、张新峰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接受以上董事的辞职,并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1,073,955,5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无限售流通投参加表决1股,同意746,806股。

    三、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王洪、刘斌、龙维明、郭裕华、胡显勇、张心智、吴晓球、李新创、温京辉增补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其中后三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对各位董事侯选人逐个表决,均为同意1,073,955,5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无限售流通投参加表决1股,同意746,806股。

    四、审议通过了监事辞职的议案。

    监事胡显勇、邬自华、彭缅良、肖江卫、胡志勇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接受以上监事的辞职,并对各位监事在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1,073,955,5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无限售流通投参加表决1股,同意746,806股。

    五、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邬书军、沈爱成、谢美芬增补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吴明、罗跃忠为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经对各位监事侯选人逐个表决,均为同意1,073,955,5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无限售流通投参加表决1股,同意746,806股。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受本公司委托,指派方世扬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情况,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发表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 洪,男,47岁,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1983年-1990年,新余钢铁厂中板分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科长;1991年-1994年,新余钢铁总厂中板厂技术科科长、生产调度科科长、副厂长;1994年-2007,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副厂长、厂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刘 斌,男,44岁,大学学士,1985年-1985年,江西彭山锡矿团委负责人、宣传部负责人、选矿车间工会主席、副主任、主任;1990年-1991年,江西冶金设计院干部、矿山室主任;1994年-1996年,江西冶金工业厅有色处干部;1996年-1997年,江西冶金工业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1997年-2006年7月,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部长。

    龙维明,男,52岁,大学学历。1982年-1990年南昌钢铁厂钢研所技术人员;1990年-2000年江西省冶金厅(总公司)钢铁处、生产部技术员;2000年-2004年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资产营运部副部长。现任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资产营运部部长。

    郭裕华,男,53岁,高级政工师。1986年-1990年,新余钢铁厂中型分厂 政工干事、科长,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副部长;1991年-1994年新余钢铁总厂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运输部党委书记;1994年-2007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胡显勇,男,52岁,高级会计师。1978年-1990年江西钢厂机动部生产经营科副科长;1991年-1994年,新余钢铁总厂机动处综合管理科副科长,财务处科长、副处长;1994年-1996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1996年7月-2001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张心智,男,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3年-1996年任工行江西省分行九江市分行浔阳办第二分理处主任,1996年--2000年任工行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支行业务部、信贷部主任,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2000年3月任华融公司南昌办事处股权经营部经理。现任华融公司南昌办事处股权经营部高级经理助理。

    吴晓球,男,49岁,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1998年获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2000年被评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001年获教育部优秀青年专家资助,2007年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吴晓球教授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金融顾问,南开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等。

    李新创,男,44岁,硕士学位,美国Fordham大学MBA,1989年1月至1991年4月,原冶金部计划司工程师。1991年4月至1998年10月,原冶金部发展规划司高工、副处长;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院负责人、副院长兼总工。

    温京辉,男,38岁,大学本科,清华大学EMBA。证券业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1995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办人;1995-1998均富国际-北京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副总经理。

    监事候选人简历

    邬书军,男,58岁,大普学历。1978年-1988年洪都钢厂党委组织部干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冷带车间主任;1988年6月-2000年省冶金厅(冶金总公司)政治处、宣教处干部、党办副主任、党办主任。现任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沈爱成,男,57岁,高级政工师。1968年-1970年,上海矽钢片机动科团支部书记;1970年-1990年,江西钢厂薄板分厂团总支副书记、机修工段党支部副书记、副总工长,团委书记,工会主席;1991年-1994年,新余钢铁总厂党委常委、工会主席;1994年-1998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谢美芬,女,45岁,高级会计师。1985年-1987年,江西财经学院财务处;1987年-1994年,新钢财务处干部、人事科科长;1995年-2000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综合科科长、主办科员;2000年-2001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副处长。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

    吴 明,男,45岁,教授级高工。1984年-1991年新钢科技处科员、小型分厂原料工段副段长、五轧分厂技术科负责人、新钢四轧分厂技术科副科长;1991年-1994年, 新钢总厂第三型钢厂车间主任;1994年-2006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三型钢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线材厂厂长。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罗跃忠,男,43岁,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1989年-1990年,新钢钢丝分厂团委工作;1990年-1996年,新钢总厂团委组宣部长、团委副书记;1996年-2000年,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炼铁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编号: 临2008-00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2月2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董事王洪、刘斌、龙维明、郭裕华、胡显勇、张心智,独立董事徐金梧、吴晓球、李新创、温京辉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董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王洪为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更换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姚红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维邦、董昌华、米国宝、凌建平、张发生、段建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会对他们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熊小星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四届董事会一致,至2009年4月26日。

    经总经理王洪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

    毕伟、刘传伟先生为副总经理,李文华、夏文勇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职期限至2009年4月26日(简历附后)。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重新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推选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任命李新创、徐金梧、熊小星、王洪为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新创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温京辉、吴晓球、郭裕华、张心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温京辉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金梧、李新创、熊小星、龙维明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徐金梧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吴晓球、温京辉、胡显勇、刘斌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晓球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组织机构方案;

    职能管理机构设置:综合部、发展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财务部、技术中心、市场管理部、设备动力部。

    单位建制设置钢铁业务流程直属单位20家,全资子公司8家。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合作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冷轧电工钢项目》的议案。

    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直线法)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主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新钢股份公司现有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降低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由10%降至5%),同时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钢铁企业平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提标准新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9.73%。

    2、关于调整公司坏帐准备按帐龄提取比例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货款回笼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即“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含1年)的计提比例为0%,1-2年(含2年)的计提比例为10%,2-3年(含3年)的计提比例为30%,3-4年(含4年)的计提比例为50%,4-5年(含5年)的计提比例为80%,5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100%。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1、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及资金的良好运作,根据银行办理流动资金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熊小星同志在银行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内办理信贷等业务。

    2、为确保公司300万吨薄板工程技改项目的正常运转及资金的良好运作,根据银行办理项目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熊小星同志在银行项目资金授信总额内办理信贷等业务。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王 洪,男,1961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1983年-1990年,新余钢铁厂中板分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科长;1991年-1994年,新余钢铁总厂中板厂技术科科长、生产调度科科长、副厂长;1994年-2007,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副厂长、厂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毕 伟,男,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84年7月—1986年9月,新余钢铁厂二炼铁分厂高炉工长;1986年9月—1990年12月,新余钢铁厂设计院科员;1991年1月—1994年6月,新余钢铁总厂设计院科员、科长;1994年7月—1997年7月,新钢公司设计院工艺设备室主任兼工艺科科长;1997年7月—2000年5月,新钢公司设计院副院长、总工程师;2000年5月—2007年1月,新钢公司工程管理处处长;2007年1月—2008年1月,新钢公司副总经理。

    刘传伟,男,196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1982年8月—1984年5月,新余钢铁厂一铁分厂高炉工长;1984年5月—1990年12月,新余钢铁厂中心试验室炼铁室主任;1991年1月—1992年4月,新余钢铁总厂中心试验室炼铁室主任;1992年4月—1993年11月,新余钢铁总厂供销处科长、处长;1993年11月—1994年6月,新余钢铁总厂销售公司经理;1994年7月—2000年5月,新钢公司销售公司经理;2000年5月—2005年10月,新钢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2005年10月—2007年1月,新钢公司原料部(进出口部)经理;2007年1月—2008年1月,新钢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华,男,1963年出生,教授级高工,本科学历。1986年7月—1994年9月,新钢设计院;1994年9月—1997年1月,新钢中板厂技术科副科长;1997年2月—1997年9月,新钢中板厂工程师;1997年10月—1999年11月,新钢中板厂液压室主任;1999年12月—2001年12月,新钢中板厂副厂长;2001年12月—2003年12月,新钢中板厂厂长;2003年12月—2006年12月,新钢生产处处长;2006年12月—2008年1月,新钢中厚板厂厂长。

    夏文勇,男,1972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2003年2月,新钢第三炼钢厂助理工程师;2003年3月—2005年6月,新钢炼钢厂技术质量科副科长;2005年6月—2005年12月,新钢炼钢厂技术科科长;2005年12月—2007年1月,新钢炼钢厂副厂长;2007年1月—2008年2月,新钢炼钢厂副厂长、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编号:临2008-00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邬书军主持,监事沈爱成、谢美芬、吴明、罗跃忠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全体监事一致推选邬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二、审议通过《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直线法)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主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有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降低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由10%降至5%),同时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钢铁企业平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高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标准,新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9.73%。

    2、关于调整公司坏帐准备按帐龄提取比例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货款回笼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即“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含1年)的计提比例为0%,1-2年(含2年)的计提比例为10%,2-3年(含3年)的计提比例为30%,3-4年(含4年)的计提比例为50%,4-5年(含5年)的计提比例为80%,5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100%。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