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5亿元,累计为其担保5亿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8年2月26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2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借款5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进行借款担保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6.36%(直接持有90.91%、间接持有5.45%)。注册地:沾益县盘江镇松林村;法定代表人:陈伟;经营范围:煤炭产品洗选加工、批发,炼焦(以上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按审批项目的时限经营)。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2007年末资产总额286,964.92 万元、负债总额198,44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6,599.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761,916.3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5亿元
担保期限:伍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其提供借款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2月26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5亿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3.24%。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