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1层大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权数69,729,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1%,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729,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人数为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道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以69,729,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曙光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