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3月13日,《京华时报》刊载了题为《天坛生物关联交易存蹊跷》的记者文章,并在一些网站上传播。文章中有“天坛生物向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续租土地,而租赁价格由以往的每年113万元飞涨到每年1129万元,同一地块租金一夜涨10倍。”“天坛生物和北京所都隶属于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兄弟之间这么离谱的交易,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目前,该地段周边土地每亩年租金在3万元左右,远低于天坛生物目前每亩8.39万元的水平。”“天坛生物今年刚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购买了总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但此次天坛生物与北京所修订并续签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期却长达41年。天坛生物为什么放着自己买来的地不用,却要花费巨额资金租别人的地?”等报道。
二、澄清声明
鉴于以上报道,公司澄清如下:
1、公司与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北京所”)于1997年10月18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五十年;当时租赁土地总面积为89700平方米(合134.55亩)。约定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三年每年分别向北京所支付租金113万元人民币。以后则按国家土地管理部门颁布的土地租金调价幅度调整次年租金金额”。
2、上述租赁价格基于十年前的土地价格确定,随着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周边土地的国有使用权基准地价已经变化。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了房地产租赁价格咨询报告(仁达咨估字〔2007〕第011000011号),确定新的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59.077元/年(折合每亩租赁价格为3.94万元)。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大幅度扩大,新建了疫苗生产车间、分包装车间、租用实验动物饲养房舍等项目导致公司租用土地面积大幅度增加。实际租用土地面积由原合同约定的89700平方米(合134.55亩)增加至191058.48平方米(合286.59亩),新增土地面积为101358.48平方米(合152.04亩)。由于新增土地面积增加的租金为598.8万元/年,占租金总额的53%。由此可见,土地租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租用面积增加。
2、原合同有效期为50年,为所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该租赁年限的确定考虑了厂房占地作为公司生存的必要资源,租赁期过短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受到威胁。由于新合同是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有效期沿用了原合同的年限,即为所租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
公司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购买的工业用地仅能满足部分生产能力的搬迁和扩大,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现有厂区的厂房不可能全部退出使用。
考虑到将来车间搬迁的可能,公司在新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专门增加了相应条款:“公司由于厂区搬迁等原因,客观上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用途继续使用约定的租赁地块时,北京所同意公司不再租赁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公司不需要向北京所支付停止租赁的补偿。”规避了公司将来退租土地的违约风险。
鉴于上述事实,公司认为双方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续签新的土地合同,是在尊重事实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公平公正的操作程序进行的,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京华时报》报道公司的租赁价格为每亩8.39万元(实际的租赁价格每亩3.94万元)是严重失实的,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对于上述媒体报道的不实之处,敬请公众与本公司核实。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其他说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