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五好”上市公司
⊙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经济组讨论中强调,必须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每个上市公司的老总都会谈出自己和外部环境摩擦碰撞当中的许多苦辣酸甜。”范福春表示,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有很大的提高,上市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也确实有很大改善,但制约因素仍然很多,为此必须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转变观念,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同时,也要不断解决市场的约束能力问题。目前,有关上市公司的退出问题,《破产法》已经出台,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也在发挥作用,“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我们也希望投资者站在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和谋求市场长远利益的角度,对上市公司的破产和退市给予充分理解。”
范福春强调,要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落脚点放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他指出,目前在一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形备而神不至”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具备了框架,但公司运营过程当中的观念、方式以及规范化程度都和市场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他提出了建设“五好”上市公司的方向。
首先,控股股东要好,要尽控股股东的责任,而不以控股权谋取不合法、不正当利益。此外,控股股东还要推选诚实、守信、有能力的人来做公司的董事,从而发挥其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承担的特殊义务。“我们绝不能把公司的董事会当成安排人员的场所,特别是对国有控股股东来说——应该说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善,但并没有完全解决。”
其次,董事会要好。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在整个公司架构当中处于首脑、灵魂的地位。因此,好的董事会应该是由专家组成的专家集团,应该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典范。好的董事会应是有决策能力的董事会,能够进行科学决策,这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第三,经理班子要好。经理班子执行力一定要强,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策,同时要善于经营和管理。“选出好的经理班子确实是很困难的,但这是有关上市公司能否持续发展、能否保持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
第四,上市公司运行机制要好。上市公司中一定要形成权力制衡机制,既要有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又要有强有力的集体班子来执行,而不能搞“一言堂”,置公司于危险边缘。“我们不少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当中借助于某个企业家自身的能力和魅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没有权力制衡机制,导致公司快速垮台,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另外,公司要具备紧跟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运行机制,在这方面,不少上市公司开展的股权激励试点,就是有益的尝试,总的效果不错。范福春说,“希望大家以更加严谨的科学态度,稳步地推行股权激励。要借助激励机制的优势,避免其短处,注意防止其不足之处带来的伤害。”
第五,透明度要好,要向投资者提供公司经营运转的真实信息。好的上市公司自然应该持续保持较高盈利水平,但受经济周期、企业发展周期的限制,公司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经营问题。“不管出现什么问题,上市公司都必须给投资者提供真实信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实话实说,不做假账,不说瞎话,不误导消费者。”
范福春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对资本市场来说、对每个上市公司来说“都是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持续努力的过程”。他表示,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和资本市场价值源泉的上市公司,只有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给市场和投资者以不断增长的回报,才能得到投资者的信赖,才能为股市的健康稳定发展、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