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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议案中建议,应尽快制定证券无纸化法。事实上,中国证监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年初也表示,今年将着手进行证券无纸化立法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取得进展。
就此话题,本报记者邀请国内较早从事证券无纸化立法研究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林走进中国证券网进行了交流。
主持人:本报两会报道组
证券领域的物权法
主持人:对于多数投资者来说,证券无纸化法的名字还是比较陌生的,请问为什么很多代表委员,甚至监管部门非常关注证券无纸化立法呢?
叶林:在我看来,证券无纸化就是证券领域的物权法。物权法大家都很熟悉,是保护财产权益的法律,但是物权法主要针对有形资产,比如住的房屋、穿的衣服、用的手机,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虽然它也规定了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股票质押权利等其他权利,但不包括通常意义上的证券权利。因此对于证券所有权来说,物权法仅仅解决了很微小的一个部分,最主要的部分还需要未来的证券无纸化法来解决。
证券无纸化立法有何使命
主持人:在多数投资者眼中,账户中的股票当然归自己所有,这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事情。
叶林:现在证券市场的交易看起来很繁荣,但是这背后却深藏危机。众所周知,最初发行的股票都是有纸的,就像人民币一样,是有实物凭证的。上世纪90年代后,我国证券市场充分利用电子化技术,很快所有的纸制股票就消亡了,股票也就变成了账户中的数据。股民平时或许还可以通过打印对账单来证明自己拥有哪些股票,但如果整个登记系统突然出现问题,那么所有的股票信息瞬间就变成零了,股民该怎样证明自己拥有哪些股票呢?去年中国证券市场日均过户总金额2000多亿元,面对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制定一部证券无纸化法已经迫在眉睫。
主持人: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制定出一部证券无纸化法,会怎样为股民挽回损失呢?
叶林:准确地说,证券无纸化法不是为股民挽回损失,而是提高资产的安全程度,提供一套防患于未然的基础性制度。也就是说,当你的股票被别人以违法方式强制性卖掉时,你应该向谁去要求赔偿,你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证券无纸化立法应包括哪些内容
主持人:您认为,未来的证券无纸化立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叶林:必须承认,到现在为止,大家对证券无纸化立法还一直处于研究阶段,没有统一的认识,我个人认为它至少需要解决无纸化证券的权利证明的问题,就是证券的登记。这种登记绝不限于中央登记公司,而是包括各个层次的中间登记环节,明确投资者该怎样证明自己的股票权利。
我们还要解决登记的效力问题。比如在实践当中经常遇到一个问题,有些法院认为中登公司仅仅是家公司,和普通的房地产买卖中介机构相似,不具有更高的社会公信力。这时就需要构建证券登记机构的公信力,对司法裁判权、行政权力进行有效地制约,从而体现出对公民财产权利的最大关切。
此外还要明确“账户”是什么。因为现在大家能够看到的都是账户,并不是一只只股票。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只买一两只股票的时候,可以把账户等同于股票,但若账户里面包括股票、国债、基金等多种产品时,它就是一个整体性的东西。投资者也是把这样一个整体财产托付给一个公司,这时投资者面对的就不是股票被侵犯的问题,而是整个集合性财产被侵害的问题。所以未来的证券无纸化法要界定“账户”是什么意思、其权利是什么,投资者对证券公司有什么权利、对上市公司有什么权利。
总而言之,在无纸化的背景下,投资者如何证明及行使自己的权利,证券账户与证券持有簿记是什么关系,投资者、证券公司或者中介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等问题都亟须明确。
记者:您预计这部法律大概什么时候能出台?
叶林:现在一些人大代表提出制定证券无纸化立法的议案,下一步的关键是能不能列入最高立法机关的视野。从个人角度来讲,我非常希望它能列入十一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当然更重要的是民众和立法机关是不是能够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只要整个社会都高度重视了,立法进程就能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