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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推出众望所归 中介机构踊跃建言
    创业板制度设计
    体现全新理念
    机构呼吁发审机制进一步创新
    保荐机构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创业板不会冲击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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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制度设计体现全新理念
    2008年03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殷占武
      ⊙本报记者 殷占武

      

      中国创业板市场正在打点行囊,准备启航。上周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全新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将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付诸实施。

      《办法》从酝酿到出炉,历时八、九年时间。从《办法》来看,创业板企业上市有两个标准,涉及几个关键性数字,前后仅涉及57条,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指标看似简单,其出台过程却几起几落,历尽艰辛坎坷。

      凝聚创业板设计者的心血

      有道是:大道从简。一位参加了创业板建设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办法》是市场参与者在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着众多创业板设计者的心血,是市场智慧的结晶。

      创业板酝酿的几年中,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经济形势也在不断演变。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的建设者们全面分析了全球几十家创业板的情况和发展规律,经过统计分析和科学总结看到,海外创业板市场成功者占多数,其对本国经济的贡献巨大,全球前10大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尚未开设创业板。

      在时代的变革面前,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和运作理念都发生了变化。新的制度设计必须在《证券法》、《公司法》两法的法律框架下完成,必须符合中国客观实际、经济发展方向和国家战略的需要。此外业内专家们看重的一点,是要用一套先进的理念来管理和引导这个市场。这个以创新为核心的新市场对各参与主体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创业企业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为此,来自深圳的保荐机构们呼吁市场要以一种宽容和平常的心态共同呵护市场。

      将体现全新理念和制度设计

      来自市场层面的声音表明,即将实施的《办法》是一个开放型的管理办法,它将帮助寻找新形势下符合中国实际的新市场架构模式:一些全新的理念和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都体现在《办法》当中。

      《办法》支持自主创新的成长型企业,这与国民经济发展、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和市场实际需要相吻合。同时,还兼顾未来新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有专家测算,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到纳斯达克上市的85%的企业都可达到来中国创业板上市的标准。就企业的发展阶段而言,创业板上市的主体是成长中的创业企业,因此,投资人即使承担风险也是创业企业成长中的风险,而不是其初期的原始创业风险。

      此外还要看到它的导向性意义。考虑到企业自主创新的特点,其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要求比主板有相当大的突破。创业板作为一个充满活力富于创造力的制度安排,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从而深刻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

      眼下,投资人对创业板充满期待。本月底《办法》将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将定稿上报国家层面批准实施。可以预见的是,接下来相关配套细则和工作指引将陆续发布,从而进入待上市企业紧凑的申报受理和发审阶段,首批上市企业挂牌上市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