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成熟国际市场对创业板给予“零门槛”待遇相比,我国创业板对上市企业的要求显然更为严格。为什么不能将英美市场通行的做法植入我国A股市场呢?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业内专家均对此表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创业板不能简单国际化。
一般来说,资本市场的创业板往往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固定资产等上市条件比较宽松,他们更看重的是企业是否掌握创新技术和市场前景,美国、英国等成熟资本市场均未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做出硬性的财务指标。
“我们一方面要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一方面也要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特色。”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对国际市场上创业板的借鉴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上,会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加大指定网站的实时信息披露力度;第二是对保荐机构做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但将督导期延长为三年,还会对保荐机构的督导内容做出更多要求;第三是在创业板的退市机制上,制定更加细化、更加严格的措施。
之所以要对国内创业企业设立上市门槛,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主要是因为中国创业企业上市需求旺盛,而国内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判断和价值判断也处在一个初级阶段,所以设立门槛对企业选优和控制投资风险都有好处。
上述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还不太合理,仍不是以机构投资为主体的投资市场,创业板投资风险本身也大于主板市场,它可能会成为国内市场稳定性的潜在风险因素,这种情况下,给上市公司一个准入的标准,可以替投资者,也替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先把一道关。
“同时,创业板上市企业稳定性相对较差,自身的风险比较大,只能择优选择,况且国内企业上市资源比较充沛,具有选拔基础和可能性。”
另外,他还表示,国外尽管弱化企业上市门槛,但会对保荐人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国内上市企业、中介机构跟成熟市场的企业、中介机构资源在成熟、规范程度上都不可比,因此国内推出创业板不能对国外经验生搬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