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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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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OTC之我见
    分配机制失衡将危及经济发展大局
    劳资均衡关系源自长期博弈
    “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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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机制失衡将危及经济发展大局
    2008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袁 东 沈飞昊
      ◎袁 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人类的经济活动离不开分配机制。所以,经济学教科书将完整的经济活动概括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依次循环往复的过程。但是在经济学说史上,不同经济学流派却有着不同的意见。

      尽管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将政府税收与财政支出描述成一个同纳税人“等价交换”的过程,但那是以政府将税收悉数合理地提供能完全符合纳税人需求的“公共产品”为极端假设的。现实离这一极端假设相去甚远。由于政府不是一个基于严格成本收益核算的市场主体,更由于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官僚弊端,政府权利掌控者们也绝不可能是全知全能而公正无私的“神的使者”,政策的不同程度便是一个固疾,所以,政府财政分配总不免在纠正一部分经济活动的同时,又加重着另一部分经济活动的不公正和低效率。结果,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分配机制”越来越成为一个人为的客观存在,并成为政府永远都在努力解决却也永远都难以解决好的难题。

      亚当·斯密最关注经济增长,他主张“利益和谐论”与“人类福利增进原因”的“自由自然秩序”,但由他起始的古典经济学家,特别是其后的李嘉图和穆勒,却将主要精力放在了不同阶级之间如何分配财富与收入上,最终“将生产与分配分离,提出了不同类型的利益冲突。”因而,有关分配问题的论述无一不是这些经济学家著述的重要内容。

      然而到19世纪下半叶,那位志在“修补他所看到的亚当·斯密的理论缺陷”并创新经济理论的伟大经济学家卡尔·门格尔教授,更看重目的在使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经济增长,“不再去关注一个群体或另一个群体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水平”,而是 “强调效用与收益最大化,并根据个人生产、消费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与效用来确定个人所获得的收益”。他通过边际效用、机会成本与消费者心理理论将“生产与分配重新结合起来”,从而创立了迄今仍闪耀着智慧之光的奥地利学派。

      当然,关于增长与分配机制问题,今天的经济学界仍在争论。这一争论反映了不同学者所处的历史和制度环境条件的差异。在工业革命开始并呈加速的过程中,当扭曲的利益协调机制使社会紧张到关系影响到经济进一步增长时,经济学者们看到的更多是分配问题。但当以政府为主体,在试图调整分配机制来缓解有关矛盾的过程中,渐渐演变为过度干预经济运行,以至于影响到了自由企业精神和社会创新机制而阻碍经济持续增长时,经济学家们当然就会秉持经济增长至上原则来看待甚至批判那种过分看重分配的现象。

      历史一再证明,分配机制应以经济持续增长为目的,经济增长才是首要的,超前与落后的分配机制都是违背市场原则的。30年前,人们从思想认识上并在实践中切实将增长放在第一位,提出并逐步培育起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和机制时,将分配机制放在了服务经济增长的位置上后,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国人的热情、创造性以及自由企业精神因此一波一波地被不断提升,终于实现了当前与今后仍有着良好预期前景的持续经济增长。

      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在经历了30年平均9%,尤其是过去五年平均10%以上的经济超高速增长后,在今天看来,分配机制被过于人为地冷落滞后了,以至于有影响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危险。

      我在这里只想强调三点现象——也都是无论如何高明的经济学家都难以论证为合理的现象:一,作为“以国家为主体分配活动”的政府财政收入,由上个世纪末的几千亿,在短短几年里迅速增加到超过5万亿,年增长幅度最高达到了30%;政府收入的增长率是经济增长率的2.09倍。二,国有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由几年前的大面积亏损,迅速成为利润越滚越大的盈利大户,仅2007年前11个月的总利润额就达到前所未有的近2.3万亿,同比增长36.7%,其中能源、矿产、重要原材料企业的利润占去大部分,但公众看不到更分享不到“属于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的巨额利润分红。三,房地产开发成为暴利行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和个人迅速积累起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一边是上亿元的房子不愁没人买,另一边是买房成为极大压力的大量人群。

      这三种现象无可否认地显示:收入与财富过多地由主场主体向政府转移,由公众与非国有企业向国有企业——特别是资源垄断性国有企业——转移,由穷人向富人转移。在新增国民财富的占有和享用中,其份额依政府——国有企业——富人——穷人梯次递减。这绝不应是经济增长的后果,只能是体制与机制改革不到位的体现。

      这些不合理现象背后的体制与机制的集中体现是,政府对土地的绝对垄断,土地收益及其使用极不公开和透明;能源与重要原材料行业几乎全被国有企业垄断,却没有国有企业分红意识与制度;税收制度的落后和扭曲。

      在政府绝对垄断土地的制度环境中,只有极少数人可以通过并不合理的机制拿到地块,从事房地产开发。各级政府在可以几近随意支配和使用的巨额土地收益的引诱下,将土地价格一再高抬,而开发商则将房地产价格炒到工业化已经上百年的发达国家的水平,其增长幅度远大于国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能源与重要原材料行业的所有制改革停滞不前,所有者和经营者基本是政府及其控制下的国有企业。在中国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随着全球化进一步加深过程中大宗商品需求的强劲上升,能源与原材料价格大幅度增长,上游垄断性国有企业坐享厚利,下游普通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利润急剧萎缩。

      过分偏重流转税、所得税制度欠完善的税收制度,加之低效的税收管理,在过去几年迅速为政府财政积累起年均增长20%以上财富的同时,却进一步拉大了垄断企业与普通企业间税收负担的不合理。物业税、遗产税等税收制度缺乏应有的设计能力和必要的实施手段而处于空白,则加剧了财富向富人流转的程度和规模。

      滞后的分配机制有害于经济增长和发展。就中国当前情况看,为了维持增长的持续性,理所应当地需要调整分配机制。但要真正理顺包括分配在内的经济运行机制,还是应当在认真总结过去30年改革开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下决心进一步推进相应的体制与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