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丕杰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7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12,467,4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竺延风先生和安德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徐建一先生和李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1.总的表决情况:
徐建一:同意912,467,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李骏:同意912,467,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二)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黄冶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徐承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912,467,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范朝霞律师和王晨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记录;
3、《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08-007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08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6人,董事徐建一先生、李骏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参加此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选举徐建一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