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24日接到持有公司68.69%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关于在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要求将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08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文件规定,公司修订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附件一《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附件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鉴证意见》。
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08年4月1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8年4月7日召开。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济南钢铁 股票代码:600022 公告编号:2008-006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股东大会
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3月24日,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向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核。提案内容如下:
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文件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公司修订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新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现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需提前十天公告,因此,特将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由原2008年4月1日延期至2008年4月7日上午9:30召开,会议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