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08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大会于2008年3月26日上午8:30时在衢州衢化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志翔主持。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 316,940,998股,占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的56.92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结果
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大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16,940,9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16,940,9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16,940,9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316,940,9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16,940,9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该所2007年度审计费用93万元人民币。
316,940,9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0 股反对,0 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7年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50,9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