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核安全规定中核科技被通报批评
2008年04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初一
⊙本报记者 初一
由于在核级阀门制造过程中违反了核安全管理要求,中核科技日前遭到国家核安全局的通报批评。对这一“负面消息”,中核科技至今没有发布公告说明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站公布的一份国家核安全局文件(国核安办〔2008〕51号),国家核安全局日前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对中核科技进行核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了该公司在核安全设备制造过程中存在违反许可证条件的情况。具体情况是,中核科技的许可范围中铸件采购和高温拉伸试验不是外协外购项目,但由于该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取消了铸造车间,不具备铸造条件,目前用于核级阀门制造的铸件采取外购方式,但并没有提交变更情况报告。而且,中核科技已分别与田湾核电站和秦山二期扩建业主签订了核级阀门合同,并已分别开展不同程度的制造活动,但没有按照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制度的要求提交情况报告。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核安全局决定给予中核科技通报批评,并提出两条核安全管理要求: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持证期间严格遵守申领许可证时的全部承诺和许可证条件,确保核安全设备质量。
中核科技下设核级阀门分厂,为国内在建和运行的核电站提供核级阀门。按照有关要求,核级阀门生产企业应具有自主的铸件生产能力,中核科技就具有国家核安全级局批准的国内唯一生产核安全1级、2级铸件的资质。但该公司目前用于核级阀门制造的铸件采取外购方式,显然违反了核安全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