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966,58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2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
①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所持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二十四个月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大化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沧州大化的数量不超过沧州大化总数的5%。
② 在二十四个月的锁定期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价格不低于8元(在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进行相应除权);如有低于减持价格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沧州大化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③ 将为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等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承诺人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承诺人的同意。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在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主要有如下内容。沧州大化集团持有的沧州大化限售股份共12,966,581股(占沧州大化总股本的5%)自2008年4月7日起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的资格,自2008年4月7日至2009年4月7日期间,出售价格不低于8元(在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进行相应除权);如有低于减持价格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沧州大化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所持有的沧州大化股份共650,000,因未归还沧州大化集团所垫付股份,且未得到沧州大化集团的同意,暂不具备上市流通资格。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966,581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沧州大化 集团 | 151,053,607 | 58.25% | 12,966,581 | 138,087,026 |
2 | 沧塑集团 | 325,000 | 0.125% | 0 | 325,000 |
3 | 十三化建 | 325,000 | 0.125% | 0 | 325,000 |
合计 | 151,703,607 | 58.5% | 12,966,581 | 138,737,026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所持有的沧州大化股份共650,000,因未归还沧州大化集团所垫付股份,且未得到沧州大化集团的同意,暂不具备上市流通资格。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151,053,607 | -12,966,581 | 138,087,026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325,000 | 325,000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325,000 | 325,000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51,703,607 | -12,966,581 | 138,737,02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07,628,013 | +12,966,581 | 120,594,594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07,628,013 | +12,966,581 | 120,594,594 | |
股份总额 | 259,331,620 | 259,331,620 |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08-11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
保荐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通知,兴业证券原任本公司股改保荐代表人李艳西女士,因个人原因已调离兴业证券。现指定张洪刚先生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工作。
兴业证券承诺,上述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间断、中断和妨碍保荐人所有应当履行的持续督导及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08-12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的核心内容:
2008年3月31日环球聚氨酯网刊登:沧化TDI新装置欲扩产至7万吨,预计年底完工。
2.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所述事项的明确声明:无
一、传闻简述
2008年3月31日在环球聚氨酯网上刊登如下新闻:日前,本网记者就沧化5万吨TDI新装置建设进展情况采访了沧化相关人士。获悉新项目建设情况一切正常。据其介绍此套装置初始产能定为5万吨,但现在欲增加2万吨产能,如果工程一切顺利的话,预计今年年底完工,届时年产能将达7万吨。
经公司与署名记者联系,该记者只提供了消息来源的电话,但无法提供发布该消息的人员姓名,经公司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人提供过公司TDI新装置欲扩产至7万吨的消息。
二、澄清声明
公司特此澄清:公司在建的5万吨/年产TDI生产装置,没有增加产能的计划。
公司提醒媒体及投资者,公司指定的对外联络部门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凡与公司其它部门联系所获得的信息,公司对消息的准确性不予保证,同时对于散播公司不实消息的媒体,公司将保留对其在法律上的追究权。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对于沧州大化的任何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公告指定刊载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