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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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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民要练就“火眼金睛”
    2008年04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宝民
      ⊙刘宝民

      

      步入2008年以来,股市出现了出乎预料的暴跌,以沪指为例,从年初时最高的5500点,到3月末竟然跌破3500点,仅两个多月股市就下跌2千点之多,让许多股民措手不及,手里的股票被深度套牢,都想着解套,弥补损失。有些心术不正的人抓住股民浮躁慌乱的心理,处心积虑地制造出所谓的“大牛股”和“黑马股”等,并以获取信息要先入会,然后收取会员费的方式骗取钱财。

      据某媒体报道,今年2月,由于股市连续下挫,让新股民小林损失不小。此刻,小林接到一条手机短信,对方说能提供“黑马股”赚钱。小林回复短信后,对方自称是专门研究股票的机构,掌握内幕,能准确提供“黑马股”,还传来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之后,打来电话介绍他们有低级会员和高级会员,前者会费1万元,后者2万元,可获得更可靠的资讯,保证4个月炒股盈利达到30%到70%,随之推荐了十只“黑马股”。一系列的“举措”,使小林打消了顾虑,决定加入高级会员,以30%收益保底,汇清会费。根据对方提供的三只股票,小林炒了半个月,三只股票两只亏一只赚,最终收益仅为6%。当小林打电话质问时,对方又声称发现一只新的“黑马股”,至少能盈利200%,若想得到信息,需再汇1万元“拉高费”。乱了方寸的小林只好汇钱,企盼获得“高收益”。此后,对方如泥牛入海,毫无音讯,打电话对方也不接听。小林才知上当受骗,随即报警。

      这一案例向股民发出了警示,其一,到证券市场投资操作,必须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因为按照有关证券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证券咨询资格的机构及个人才能从事证券咨询业务,该机构及个人还须在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备案,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这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规线。其二,作为股民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股市运作的规律和特性,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平和的心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练就“火眼金睛”,永远不要轻信那些子虚乌有的承诺和回报,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还要善于识别形形色色的骗术,拥有好心态,时时须防范,小心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