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税前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人民币,B股每股现金红利0.021370美元;税后A股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 A股为2008年4月18日,B股为2008年4月 2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4月18日)。
●除息日: 2008年4月21日。
●红利发放日: A股为2008年4月25日、B股为2008年4月30日。
一、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224407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9336610.50元人民币。其中A股个人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人民币;机构或法人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人民币。B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1370美元 (按2007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日下一工作日即2008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7.0190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 A股为2008年4月18日,B股为2008年4月 2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4月18日)。
除息日: 2008年4月21日。
红利发放日: A股为2008年4月25日、B股为2008年4月30日。
三、分配对象
2008年4月 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2008年4月 23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4月18日)。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他股东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为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21-50801155×1488、1455
传 真:021-50803294
六、备查文件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