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祖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票数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投资4139万元用于收购皂市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及其增养殖改造项目,其中2200万元用于皂市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收购(详见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洞庭水殖 编号:2008-017号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石门皂市水库养殖使用权收购及增养殖项目
2、投资金额: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139万元。
3、投资期限:50年
特别风险提示:
大水面养殖使用权收购与经营是本公司的核心优势,但因期限较长,存在养殖水域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与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澧水公司)、石门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4月16日在湖南省常德市签署《皂市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出让金额2200万元,占总投资4139万元的53.15%。本公司在获得养殖资源后择机组建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祖亮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票数,一致通过《投资4139万元收购皂市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收购及其增养殖项目》的议案。
3、本次投资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权益出让方:
澧水公司:是1992年10月水利部和湖南省联合成立的澧水流域水利水电综合开发公司,国有企业,皂市水库项目业主。
石门县人民政府:《渔业法》授权的全民所有制水域、滩涂养殖的管理机关;
权益受让方: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
澧水公司将皂市水库库区正常蓄水位▽140米以下(约67500亩)养殖使用权出让给洞庭水殖公司,期限5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洞庭水殖向澧水公司支付出让费1200万元,向石门省人民政府支付1000万元。石门县人民政府依洞庭水殖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依法向洞庭水殖核发水面养殖使用权证。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预计投资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2400万元,年利润805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养殖水域环境污染风险
皂市水库水域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与湖北省伍峰县毗邻,山峦叠峰,高山多峻,库区集雨面积3000平方公里。随着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和库区开发,水质污染、水体富营养化等情况将可能发生。对此,公司将积极推广科学健康养殖模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流入性污染;综合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手段调节水质,有效避免人为污染或富营养化;建立定期抽样检验化验制度,确保水质达到健康养殖标准。
2、自然灾害风险
干旱、特大洪灾、山体滑波、堤坝损坏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鱼类生长迟缓、逃逸、死亡,也可能导致水域水质变化,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及时建立健全灾害预警机制,保证渔业和水利设施完好,拟引进渔业保险等手段以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皂市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出让合同;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