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孙卫东董事、薛四敏董事因出差未出席董事会,分别委托岳慧欣、栾仁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岳慧欣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292,935.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6,553,056.83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373,845,992.62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2007年度由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原因,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做如下调整:
| 项 目 | 原披露数 | 调整后年初数 | 调整差额 | 原因说明 |
| 货币资金 | 55,208,207.33 | 55,118,835.10 | -89,372.23 | 注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9,986.89 | 1,067,056.02 | 317,069.13 | 注1 |
| 其他应收款 | 32,665,737.58 | 38,587,213.88 | 5,921,476.30 | 注3 |
| 存货 | 108,020,820.94 | 216,620,098.30 | 108,599,277.36 | 注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471,978.54 | 108,341,064.28 | -62,130,914.26 | 注1、注2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442,868.87 | 39,442,868.87 | 注1 | |
| 固定资产 | 143,762,875.52 | 11,340,413.57 | -132,422,461.95 | 注3 |
| 无形资产 | 35,986.51 | 26,019.66 | -9,966.85 | 注3 |
| 商誉 | 326,956.73 | 326,956.73 | 注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0,589.73 | 780,589.73 | 注1 | |
| 应交税费 | 44,673,539.28 | 3,503,108.65 | -41,170,430.63 | 注3 |
| 其他应付款 | 32,012,484.10 | 28,732,211.38 | -3,280,272.72 | 注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04,632.81 | 104,632.81 | 注1 |
| 资本公积 | 18,974,065.43 | 20,337,892.29 | 1,363,826.86 | 注1 |
| 盈余公积 | 99,935,033.89 | 84,916,187.17 | -15,018,846.72 | 注2 |
| 未分配利润 | -310,872,228.91 | -316,553,056.83 | -5,680,827.92 | 注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572,781.20 | 45,990,222.35 | 24,417,441.15 | 注1、注3 |
注1、 2007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指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 [2007]14号)和证监会2006年11月颁布的《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有关规定,对比较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月1日将短期投资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将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317,069.13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317,069.13元。
(2)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公司对于2006年10月收购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在购买日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并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徐州天嘉公司存货-开发成本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增加148,042,146.23元。调整了合并报表的期初数。
(3)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用于出租账面价值为39,442,868.87元商品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4)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 [2007]14号)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据此,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调减年初股东权益24,274,280.23元,其中资本公积调增1,363,826.86元,盈余公积调增1,034,464.02元,未分配利润调减26,672,571.11元。
(5)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购买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期初余额是本公司对合并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后合并形成的。
(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规定,公司2007年1月1日将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780,589.73 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4,632.81元,并相应调增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675,956.92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部分527,484.19元调增了年初未分配利润,归属于少数股东部分148,472.73元调增了年初少数股东权益。
(7)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 [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原会计制度下单独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在新准则下应计入股东权益。因此,本公司2007年1月1日将少数股东权益45,990,222.35元列示于股东权益中。其中,由于执行会计准则的影响,本公司2007年1月1日与2006年报披露数相比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了32,717,744.90元。
注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对发现的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上年报表数,前期差错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印研所”长期挂账1,468,500元。应增加以前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该事项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68,500.00元。
(2)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持有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乾成)4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天津乾成因会计差错更正对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根据所占股份比例对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该事项调整减少本公司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1,101,318.12元。
(3)本公司于2006年度对在报表合并过程中抵消的子公司计提的当年及以前年度盈余公积进行了恢复计提,本年度不再恢复在合并过程中抵消的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并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减少2006年度盈余公积2,918,473.55 元,累计调整减少2007年年初盈余公积16,487,480.46 元,相应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18,473.55元,累计调整增加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6,487,480.46元。
注3、上期报表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公司2006年11月21日与海南普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普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上海中房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诚)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南普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10,092.44万元。海南普华于2007年支付了全部交易对价款,上海恒诚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07年7月完成,但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明确了在交易过渡期(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标的企业(上海恒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受让方(海南普华公司)承担。由于该项股权交易在2006年报对外报出时尚未完成且当时无法预计该交易能否完成,因此在本公司2006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中仍包含上海中房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该项股权交易目前已经完成,根据交易合同的规定, 从2006年11月起上海恒诚的损益不再由本公司享有,因此上海恒诚从2006年11月起产生的损益应不再纳入本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针对本事项对2006年报表合并范围的影响,对2006年合并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事项导致2006年合并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发生了变化,其中调整利润增加4,341,781.29 元,相应调整增加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907,603.17元,调整增加盈余公积434,178.12元。
(2)由于上海恒诚不再纳入2006 年12 月31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与上海恒诚之间的往来款项也不再进行合并抵消,相对应内部应收款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615,000元也不再进行合并抵消,调增减少2006年净利润77,500元,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615,000元。
(3)由于持有子公司上海中房恒诚管理公司的股权已转让而追溯调整2006年12月31日报表合并范围,造成与2006年报披露数相比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8,300,303.75元。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08-20)。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报告期内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进行单独测试,对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28,796,917.28元。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由于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诉我公司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已于报告期内由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 (2007)长经开民初字第452号一审民事判决,判决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990万元;案件受理费191,3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96,300元由我公司承担。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的内容,对该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30,096,300.00元。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1、2、3、4项议案须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T中房 编号:临2008-19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唐俊环监事、胡牧监事由于出差未出席会议,但分别委托王雷淏、张利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利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认为:
(1)董事会编制2007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公司本期因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表。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发现的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及合并范围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T中房 编号:临2008-2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对发现的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上年报表数,各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 内容 | 2006年度 | 2006年度以前 |
| 影响净利润 | -1,092,232.91 | 1,442,663.75 |
| 影响盈余公积 | -2,918,481.95 | -13,569,006.91 |
| 影响未分配利润 | 1,842,916.04 | 15,011,670.66 |
主要项目如下:
(1)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其他应付款-印研所”长期挂账1,468,500元。印研所属于科研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建住房时应享受减免“两税一费”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故在2003年购房时得到价格优惠(华北公司拟通过享受此项税收优惠弥补价格损失)。印研所就此事给税务部门打了报告,但税务部门一直未予明确答复,华北公司实际并未享受到此项税收优惠。2007年1月印研所为了办理房屋产权证,给付华北公司1,468,500元,委托华北公司完税,因此该笔款项实为弥补以前年度价格损失,应增加以前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因此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68,500.00元。
(2)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持有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乾成)4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天津乾成因会计差错更正对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根据所占股份比例对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该事项调整减少本公司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1,101,318.12元。
(3)本公司于2006年度对在报表合并过程中抵消的子公司计提的当年及以前年度盈余公积进行了恢复计提,本年度不再恢复在合并过程中抵消的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并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减少2006年度盈余公积2,918,473.55 元,累计调整减少2007年年初盈余公积16,487,480.46 元,相应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18,473.55元,累计调整增加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6,487,480.46元。
2、报表合并范围的变更
合并范围变更对比较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 内容 | 2006年度 |
| 影响净利润 | 4,264,281.29 |
| 影响盈余公积 | 434,178.12 |
| 影响未分配利润 | 3,292,603.17 |
| 影响少数股东权益 | -8,300,303.75 |
(1)本公司2006年11月21日与海南普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普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上海中房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诚)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南普华,转让价款为10,092.44万元。海南普华于2007年支付了全部交易对价款,上海恒诚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07年7月完成,但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明确了在交易过渡期(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标的企业(上海恒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受让方(海南普华)承担。由于该项股权交易在2006年报对外报出时尚未完成且当时无法预计该交易能否完成,因此在本公司2006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中仍包含上海恒诚。由于该项股权交易目前已经完成,根据交易合同的规定, 从2006年11月起上海恒诚的损益不再由本公司享有,因此上海恒诚从2006年11月起产生的损益应不再纳入本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针对本事项对2006年报表合并范围的影响,对2006年合并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事项导致2006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加4,341,781.29 元,相应调整增加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907,603.17元,调整增加盈余公积434,178.12元。
(2)由于上海恒诚不再纳入2006 年12 月31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与上海恒诚之间的往来款项也不再进行合并抵消,相对应内部应收款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615,000元也不再进行合并抵消,调增减少2006年净利润77,500元,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615,000元。
(3)由于持有子公司上海中房恒诚管理公司的股权已转让而追溯调整2006年12月31日报表合并范围,造成与2006年报披露数相比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8,300,303.75元。
二、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发现的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及合并范围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发现的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及合并范围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做出的更正是恰当的,经调整的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发现的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及合并范围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