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中叶,陕西扶风有一人,姓窦,名乂(读yi),是工部尚书的侄子,安州刺史的外甥。十三岁那年,窦乂舅舅从江南来,捎回十几双丝鞋,遍送众甥侄,别的小孩都挑合脚的拿,唯独窦乂选了双大号鞋,拿到集市,卖了五百钱。第二天,窦乂用这五百钱,去铁器铺锻造两根铁钎,在某寺庙内松土挖沟,汲水浇灌,撒上榆树籽。来年开春,榆籽出苗,长到三尺,窦乂剔去稠苗,拉到集市,卖了一千钱。第二年,榆树长到鸡蛋粗细,窦乂又剔苗出售,卖了四千钱。五年后,榆树长到椽子粗细,约千余棵,窦乂把它们全部卖掉,赚了三四万钱。此时窦乂十八岁,已经有了近五万钱的身家了。此后窦乂大量收购破布烂鞋,雇人晒干捣碎,又买了许多油靛、石蜡、硝石、硫磺、木炭、槐籽,与破布烂鞋混合捣匀,搓成三尺长、三寸宽的长条,前后做了万余条,取名“法烛”。当年六月,京城连日阴雨,柴炭奇缺,价格大涨,窦乂出售法烛给人作燃料,每条卖到一百文,又赚了百余万。有了这么多本钱,窦乂开始进军房地产领域,在长安西市买下十亩荒地,建成店铺二十间,出租给商户,又大赚一笔。唐德宗建中年间,太尉(相当于国防部长)李晟在长安东市建房居住,因为西征时杀人过多,常疑心宅中闹鬼,住不安稳,想把房子卖掉。他人得知内情,都不敢买,唯独窦乂不忌讳,用十万二千钱买下,推平之后,开发成酒楼,转手卖了近二百万。
上述故事在经济史界屡被引用,有学者认为窦乂颇有现代商业头脑,其种榆树制法烛买荒地建酒楼的事例甚至可以进入哈佛MBA经典课程。我倒觉得上述故事瞎编的太多,写实的太少:
第一,窦乂十三岁时撒上的榆树籽,未必能在五年内长成千余棵椽子,即便土壤肥沃风调雨顺,又没有病虫害,其他条件也不允许——他利用的是寺庙空地,容得下千余棵小树苗,容不下千余棵椽子;
第二,即便窦乂真在屋后空地成功培育了千余棵榆树,也未必能卖到好价钱;
第三,做法烛发财那段也非常理想化,毕竟窦乂没有预报天气的本事,不可能预测到当年六月京城阴雨,更加不可能预测到当年六月柴炭涨价。倘若法烛做好后,京城没有阴雨,柴炭也没有涨价,则窦乂的法烛恐怕一根也卖不掉,这小子便要血本无归了;
第四,他斥巨资在长安西市买下荒地十亩,貌似有远见,可是谁能保证那块地将来就能成为繁华地段呢?如果长安西市没能变成商业区,荒地仍然是荒地,不管窦乂花多少钱,都很难收回投资。
唯一可信的,倒是窦乂买太尉李晟房子那段。众所周知,咱们中国鬼文化盛行,人们大多相信宅中闹鬼的事儿,所谓凶宅贱卖是可能的,也是合乎生活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