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网站缘何看不到年报
2008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晓
周晓同志:
在某上市公司4月份召开的股东大会中,只有大股东一家参加会议,这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在该公司网站看不到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报告,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规定? 安徽 李先生
李先生: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通知、公告义务,只要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并且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法律并没有限制必须多少名股东或持有多少表决权以上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方有效,即使只有大股东一家出席会议,该次股东大会仍然是合法的。当然,如果有相关决议对于出席股东或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有特别约定,则另当别论。
针对你的第二个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指定媒体,比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如果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后即履行了披露义务,并不一定要在自己公司的网站上公布。 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