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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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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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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许延城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韩惠忠先生代为投票。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程广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918,809,343.124,113,202,590.3119.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16,443,210.312,001,331,277.6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274.045.6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2,268,723.38127.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5552.78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5,111,932.70115,111,932.7079.91
    基本每股收益(元)0.2320.23219.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2290.22918.65
    稀释每股收益(元)0.2320.23219.5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5.445.44增加1.8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5.365.36增加1.78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6,164.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50,00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75,846.80
    债务重组损益1,081.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871,601.72
    所得税影响531,173.57
    合计1,593,520.7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9,18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526,755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709,751人民币普通股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162,696人民币普通股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11,209,526人民币普通股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528,350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247,447人民币普通股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6,072,367人民币普通股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41,028人民币普通股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5,58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7G-CT001沪5,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90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增加及为适应宏观政策变化而相应增加生产和项目资金储备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5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所致;

    3、应收帐款由年初4548万元减少为零,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口产品信用证到期及时收回货款所致;

    4、预付帐款较年初增加1.99亿元,主要原因是预付年产20万吨醋酸项目设备进度款和原材料购置款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金额较年初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产20万吨醋酸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58亿元,主要原因是为适应宏观政策变化,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发展的需要,公司适度增加必要的资金储备所致;

    7、应付票据由年初4285万元减少为零,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8、预收帐款较年初增加1.2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强化营销管理,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季度实现的所得税次月缴纳所致;

    10、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4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通过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已有产能有效释放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00亿元,主要原因是产品产销量增加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致使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扩大,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国家财政贴息的额度、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预转资后其贷款利息不再资本化、银行贷款利率上调和公司银行贷款增加等所致;

    1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3亿元,增幅为127.96%,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能力增强,预收帐款增加,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开源节流,应收账款全部收回,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所致;

    15、本期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113万元,增幅为79.91%,剔出国家所得税税率调整因素,仍较上年同期增长60.84%,主要原因是公司洁净煤气化技术优势彰显,两套大氮肥装置稳定运行,“一头三尾”工艺路线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公司强化营销管理,在增产降耗的同时,主导产品的市场掌控能力明显提高,化工产品出口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企业克服雪灾造成DMF产品下游行业开工不足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主导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并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42个百分点,管理、技术和成本优势进一步显现。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初步测算,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生产系统优化调整,大氮肥和化工系统运行稳定,装备协同效应、运营效率持续提升;产品能耗稳步降低、产能进一步释放,低成本竞争优势更加突出;公司先进的洁净煤气化技术优势得到充分体现,整体竞争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广辉

    200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08-0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08年4月15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许延城先生因事不能参加董事会委托董事韩惠忠先生代为投票;监事会成员和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广辉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到期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因顾宗勤先生、丛吉滋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满六年,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董事会同意其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补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顾宗勤先生、丛吉滋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在担任独立董事六年期间,顾宗勤先生、丛吉滋先生以高度敬业的态度履行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各自在产业规划、财税经济等方面的专长和影响力,为本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及规范治理做出了突出贡献,本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君发先生、潘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中国证监会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调整土地租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10、审议《关于新建10万吨/年醋酐项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10项议案已于2008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加人员:

    截止2008年5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日:

    2008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

    (六)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七)会议登记地点: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联 系 人:董岩 高文军

    (八)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君发先生,1963年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总工程师。

    潘飞先生,1956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上海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会计》特聘编审。

    附件2:                                     委托授权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被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8 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君发先生、潘飞先生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于德州

    附件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君发,作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君发

    2008年 4月25日于北京

    附件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潘飞,作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潘飞

    2008年 4月25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