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媒体得知,有部分公司发行上市被监管部门否决,有部分公司因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在提出并购重组和增发申请时被监管部门叫停。笔者以为,监管部门的这种处理,是对市场和投资者的负责,也有利于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群体素质的提高,是从基础上真正对市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负责。
众所周知,任何事情的发展变化,其基础最重要。这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万丈高楼平地起”。企业发行也是如此。本人最近接触了一些拟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与他们的交流中更加深了:公司发行上市必须打好基础的观念。
首先,基础打不好,很有可能连发行审核这第一关就过不了。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公司发行上市的审核,尽管简化了手续,但更注重规范,更看重企业自身的资质,当然也更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约束。如果一家要求环保达标的公司未达标,发审会当然不会放行;如果,企业自身内部股权结构不清晰,存在内部职工股、集资等等遗留问题,也不会轻易通过审核;如果企业自身行业前景不是很看好,尽管目前效益不错,但缺乏发展潜力,管理不够规范,也同样会被监管部门叫停上市。
其次,基础打不好,尽管可能侥幸通过发审委审核,公司未来发展势必也危机四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个别公司对于发行上市的热情可谓高涨,只想尽快通过发审委审核,好尽快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上项目,实现公司自身经济效益的迅速增长。因而,这些个别公司在应对发审委提出的问题时,不是下决心彻底解决企业自身的瑕疵,而是想办法在短期内能够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对问题实施堵的办法。但这样的“整改”,意在蒙混过关,后果堪忧。有的企业承诺上市后认真兑现承诺,而发行上市后早将问题和整改忘记在了脑后。须知,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是持续监管,其派出机构必然要持续监督检查公司承诺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如果公司整改落实不及时,一旦企业有了新的打算,欲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并购重组或者是再融资,肯定会碰壁。公司今天的侥幸,势必为自身未来的发展埋下隐患。
最后,基础打不好,即使公司实现发行上市,最终也不会被市场所“接受”。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其经营管理的一举一动都需要透明公开,都需要履行好信息披露的义务,否则,必然要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而一旦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其在市场上的信誉度必然下降。上市公司是借助资本市场来实现发展的,用的是投资者的钱,必然要受资本市场规则的约束,必然要对市场,对投资者,对监管部门负责。如果,我们某个上市公司侥幸通过上市审核,但不思整改和兑现IPO时作出的限期整改的承诺,一意孤行,坚持“带病运行”,肯定要出现投资者投诉不断,监管部门三天两头对公司实施监管和处罚,公司自身发展势必受到影响;而投资者也会对公司失去信心,用脚来对公司进行投票,坚决地撤走他们的投资;媒体與论也必然会对公司进行“重点关照”。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必然身陷四面楚歌,又何谈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呢?
(作者单位:山西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