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曾珍委托董事李琛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甘翃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彬先生主持,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的说明;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25,557,815.8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92,012,536.25元,公司截止到2007年13月31日止,未分配利润累计-166,454,720.4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7年度实现利润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公司作为被上海证券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2007年度虽然显示盈利但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就以下事项作了出决议:
(一)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一家具有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办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登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登记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一至八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08-1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洪兴云先生主持,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的意见。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08-16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2005年、2006年亏损,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虽然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审计实现净利润25,534,921.42元,但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