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4日收到公司三名董事的辞职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张五一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2、刘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和总经理等职务;
3、邢红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和副总经理等职务。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接受张五一先生、刘振先生和邢红霞女士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三人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张五一先生、刘振先生、邢红霞女士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国通管业于2008年4月29日发出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08年5月20日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在2008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三届十五次会议公告)。
2008年5月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89%股份)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关于在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补钱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十二项议案。
一、提案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三名董事辞职,为保证公司依法规范治理和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提名增补钱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二、提案的审议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玲、孙昌兴、吕连生和葛基标先生对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对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示同意。我们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提交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俊,男,4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1月至1998年3月任安徽省皖西化工厂副厂长,1998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合肥胶带厂副厂长、1999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合肥江淮化肥总厂副厂长、2002年9至今任安徽海丰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