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6日上午9:30时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72,33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2、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3、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4、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的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50,657.88元,盈余公积70,952,880.78元,资本公积金52,918,149.99元。股东会同意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和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w.sse.com.cn)。
6、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大会通过继续聘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7、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大会以25,854,788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2008年项目发展的需要,公司股东会议对以下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进行授权:
①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度与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四千万元;
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度与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
③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与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八千万元;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发生的2008年与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无需进行评估或审计。上述授权只作为公司不能对项目工程进行投标时使用的限额,原则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均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
由于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因此关联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8、通过了《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w.sse.com.cn)。
9、通过了《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w.sse.com.cn)。
10、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大会通过本届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变更为:董事长年度津贴为不低于税前75万元,不高于税前150万元;副董事长年度津贴和总经理年薪为不低于税前52.5万元,不高于税前116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为不低于税前30万元,不高于税前75万元;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税后9万元。
以上幅度为公司董事年度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具体实施时根据各人的履职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的具体津贴股东会议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幅度内决定具体人员的实施标准。
2008年度公司董事的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董事长杨树坪年度津贴为税前90万元,总经理何德赞年薪为税前63万元,财务总监杨建东年薪为税前45万元,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年薪为税前30万元。
11、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大会通过公司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2008年度的津贴为税前63万元。
12、选举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
大会以172,335,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简历:
胡志勇,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郑州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7年6月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安徽大学经济管理系任教;1994年12月至2003年6月在广州大学任教,期间曾任广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2003年6月至今在广州大学财务处任职。现任广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广州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会计师公会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逢先生代表其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08—012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08年4月25日以通知送达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2008年5月6日上午股东会议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会签方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进行,公司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董事杨树葵先生因私人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授权委托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湘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授权委托董事陈土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决定》;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已变更,董事会决定对属下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
1、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何德赞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胡志勇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何德赞先生、董事杨树葵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胡志勇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戴逢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陈土材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胡志勇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非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陈湘云先生、董事李彪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胡志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