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汶川5.12地震影响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由于公司本部所处的什邡地区属重灾区,受灾情况较为严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本部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和磷化工生产基地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四川绵竹,控股94.21%)、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四川安县,控股97.98%),由于强烈地震造成水、电、气供应中断,已经于2008年5月12日下午停止生产。
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云南兰坪,控股51.00%)生产经营正常。
2、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本部有色金属部分生产设备受损严重,部分生产厂房出现裂缝;
公司本部磷化工部分生产设备受损严重,部分生产厂房出现裂缝;
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厂房出现裂缝,部分生产设备受损严重。
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较小,为避免余震的影响,确保公司资产和人员安全,该公司已于2008年5月12日下午停产,待条件允许时,尽快恢复生产;
四川宏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注册地:四川甘洛,控股100.00%)无资产损失,由于地震影响,该公司已于2008年5月12日下午停产,待条件允许时,尽快恢复生产。
上述资产受损的经济价值正在核查过程中,待核实后将进一步公告。
3、人员伤亡情况:
截止目前,已核实公司死亡人数为31人。
4、公司自2002年9月租赁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地处龙门山脉)在地震中被夷为平地,发生液氨泄露、硫磺燃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原燃材料、产成品、半成品造成的损失正在核实中,待核实后将进一步公告。
宏达股份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按期召开,召开地点和审议事项不变。
鉴于此次强烈地震对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具体损失情况尚需进一步评估核实,待核实后再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