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之江度假村会议厅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东11家(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3,632,04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提案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
3、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2007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
7、关于向杭州天明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3,632,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在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杭州天明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授信,具体担保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为董事会公告通知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