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于2008年5月20日在上海锦江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0名,代表股份数155,713,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8名,代表股份数124,014,584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2名,代表股份数31,698,661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业务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47,758,34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4.89%,其中B股股份数为24,036,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15.44%;反对股份数16,500股;弃权股份数7,938,404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47,758,34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4.89%,其中B股股份数为24,036,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15.44%;反对股份数16,500股;弃权股份数7,938,404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数为147,703,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4.86%,其中B股股份数为24,019,01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15.43%;反对股份数71,310股;弃权股份数7,938,404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份数为155,302,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74%,其中B股股份数为31,617,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20.31%;反对股份数88,757股;弃权股份数322,064股。
同意按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429,196,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为120,175,094.20元,派发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B股股东红利以美元支付(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一个交易日的基准汇率折算成美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为155,311,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74%,其中B股股份数为31,635,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20.32%;反对股份数31,400股;弃权股份数370,611股。
同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为155,638,1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99.95%,其中B股股份数为31,649,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的20.33%;反对股份数16,500股;弃权股份数58,601股。
同意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自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结束之时起到下次股东大会年会结束之时止。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2007年不再进行按国际会计准则的审计,因此不再续聘按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公司对原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对本公司审计工作以及提升管理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宝琛、傅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六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1日